去年最後的晚餐是夏威夷餐廳。
我大概是還保有從猿人進化至人類的野性,特別喜歡吃有骨頭的肉肉。
但是豆芽男則是現代人,特別不愛吃有骨頭、有殼的東西。
一來麻煩,二來會弄髒手指頭。
豆芽男說:還好跟我結婚,一個不討厭撥肉肉、剝蝦殼的人。
所以,我就像有一個32歲寶寶的媽媽一樣,在這麼浪漫的夏威夷餐廳,還要一刀一刀的把豬肋排上的肉刨下來,放到豆芽男的碗裡。再將雞肉從骨架上切下來給豆芽男。
不過最近在減肥,只吃骨頭上的肉,感覺比較不會胖,順便分享卡洛里給豆芽男。🤣😂🤣🤣🤣
小小網紅看到這面牆,爬上樓梯後叫我幫他拍照,實在是很會噎!知道網紅最愛這種調調😂🤣😂🤣🤣